法規名稱: 高雄市公益彩券監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86年02月17日

條文關聯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府財政局副局長兼任,承主任委員之命綜理
  本會幕僚業務;置幹事若干人,由主任委員遴選適當人員派兼之,協助
  辦理有關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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