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農藥販賣業執照核發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月28日

條文關聯

申請農藥販賣業執照經審查核准者,主管機關應通知申請人限期繳納證照
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並核發農藥販賣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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