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2228
人,瀏覽人次:
89672303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高雄縣農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5月28日
條文關聯
第四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由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二、農業用地變更依規定應撥交之回饋金收入。 三、本基金之孳息收入。 四、其他有關之收入。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