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東縣各戶政事務所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4月25日

條文關聯

  各所掌理下列事項:
  一、身分登記事項。
  二、遷徙登記事項。
  三、初設戶籍登記。
  四、登記之申請、變更、更正、撤銷及廢止事項。
  五、其他有關戶政業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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