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鳳林地政事務所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5月11日

條文關聯

  本所設登記課、測量課、地價課及資訊課,並分別掌理下列有關事項:
  一、辦理土地建物登記及相關地籍管理等業務。
  二、辦理土地建物測量及相關地籍管理等業務。
  三、辦理地價業務。
  四、辦理地目變更、公地放領、公地放租、非都市土地使用編定及管制
      等業務。
  五、辦理資訊業務及相關地籍管理等業務。
  六、辦理文書、印信、檔案、庶務、出納、研考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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