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保險及死亡保險之期間,肉豬為六個月,肉羊為十個月,其他家畜 均為一年,期滿時得續保,但保險標的所有權移轉時,保險契約失其效 力。 運輸傷亡保險之期間,自被保險家畜載上運輸工具起,至運抵目的地卸 下原運輸工具止。但運輸工具無法運抵目的地時,得更換運輸工具,並 立即通知原承保農會。其在拍賣前發生死傷時,如能證明其原因確係在 運輸途中所造成者,承保農會仍應負給付義務。 運輸傷亡保險之被保險家畜運抵目的地後,轉運時得向原承保農會重新 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