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所得稅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8月7日

條文關聯

營業期間不滿一年者,應將其所得額按實際營業期間,相當全年之比例,
換算全年所得額,依規定稅率計算全年度稅額,再就原比例換算其應納稅
額。
營業期間不滿一月者,以一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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