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農業資材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4月2日

條文關聯

採購單位應規定得標廠商提供送貨(宅配)到府服務,所需運費含於標價
內,並明定於採購契約及相關文件。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