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5月15日

條文關聯

因執行監管或代管任務所發生之費用,由實施者負擔。
〔立法理由〕
條次變更,內容未修正。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