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211
人,瀏覽人次:
919955752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月18日
條文關聯
第四十三條
漁船捕獲之南方黑鮪運返國內銷售,經營者應在申請漁獲監控文件時,向 主管機關申報漁獲流向。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