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成員於新任時或任期中宜參加產、壽險公會或主管機關指定單位舉 辦涵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保險、財務、風險管理、業務、商務、會計、 法務、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或企業永續發展等進修課程,並責成各階層員 工加強專業及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