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植物診療師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8月7日

條文關聯

各級植物診療師公會會員(代表)大會或理監事會議之決議有違反法令者
,由社會行政主管機關撤銷之。
前項處分必要時亦得由主管機關為之。
〔立法理由〕
修正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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