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月12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除另定施行日期外,自發布日施行。
〔立法理由〕
一、條次變更。
二、本辦法第八條規定測試題組及格標準應配合第九條公告測試題庫施行
    ,有另定施行日期之必要。本條爰配合修正本辦法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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