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6月27日

條文關聯

  升降機捲揚用滾子鏈條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安全係數依下式計算,其值須在十以上:
                   鏈條之斷裂荷重
      安全係數=──────────
                鏈條所承受之最大荷重
  二、升降機適於下列規定之一者,捲揚用滾子鏈條之安全係數得在八以上:
    (一)揚程在十三公尺以下者。
    (二)額定速率在每秒).七五公尺以下者。
    (三)積載荷重在三百二十公斤以下者。
  三、鏈環板斷面積之縮減,不得超過原製造時之百分之十。
  四、不得有裂痕。
  五、每一搬器應有二條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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