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農藥管理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5月23日

條文關聯

製造、加工、分裝或輸入第七條第一款之偽農藥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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