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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5月2日
條文關聯
第四十七條之一
漁船不在我國管轄海域內且未取得有效遠洋漁業作業許可者,仍應維持船 位回報全年正常運作,並適用第四十三條至前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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