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863
人,瀏覽人次:
95668613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5月6日
條文關聯
第四十八條
期貨經理事業運用全權委託資產,如涉及外匯業務時,應經中央銀行同意 ;其資金之匯出、匯入,依中央銀行所定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及相關 規定辦理。
相關令函
(4)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