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條所指之大學及獨立學院,以國立公立及經教育部立案之私立者為限 。研究機關,以中央政府設立,或在行政院,或有關部、會、署立案者 為限。 前條所指研究機關之私立者、提名院士候選人時,須附送各該機關最近 三年研究工作概況。 前條所指之專門學會,以在中央政府有關部,會、署立案者為限。於提 名院士候選人時,須附送其組織章程,包括會員資格之規定,最近三年 來之理、監事名單,及最近三年研究,及推進專門學術工作概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