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006
人,瀏覽人次:
914418593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總統副總統待遇支給條例
公布時間:
中華民國97年5月28日
條文關聯
第五條
總統、副總統之政務加給數額,由行政院定之。
〔立法理由〕
查政務加給屬職務性報酬,以總統、副總統身分地位崇隆,政務職責繁 重,其支給數額之訂定,涉及政府整體待遇制度,爰由行政院通盤規劃 訂定。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