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9月15日

條文關聯

  本會下設十二組,各組之分組召集人規定如下;其負責業務分工之內容
  如附表:
  一、企劃行政組:本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本院研究發展考核委
      員會主任委員。
  二、社會組:內政部部長。
  三、工程組:內政部部長、本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
  四、產業組:經濟部部長。
  五、交通組:交通部部長。
  六、環衛組:本院衛生署署長、本院環境保護署署長。
  七、文教組:教育部部長、本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
  八、後勤組:國防部部長。
  九、新聞組:本院新聞局局長。
  十、農業組:本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十一、就業組:本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
  十二、財務組:財政部部長、本院主計處主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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