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遙控無人機重大飛航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3月4日

條文關聯

主任調查官對重大飛航事故之現場清理,得因避免一般民眾受到傷害及環
境污染發生之必要而同意為之。
〔立法理由〕
依據本法第十三條規定,除為救援、消防及交通之必要外,事故現場應維
持現場之完整;惟為避免一般民眾受到傷害,及環境受到污染而有清理現
場之必要時,應由事故現場管理機關徵得主任調查官之同意後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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