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經濟部水利處水利規劃試驗所暫行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5月22日

條文關聯

  本所置所長一人,承經濟部水利處處長之命,綜理所務,並指揮監督所
  屬員工;置副所長一人,襄理所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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