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空難海難及陸上交通事故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6月19日

條文關聯

  內政部警政署應於每年一月底前將上年度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路段資料登
  載於機關網站公告之。
  鐵路主管機關及大眾捷運系統地方主管機關應於每年一月底前將上年度
  易肇事路段或平交道資料登載於機關網站公告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