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組織法
時間: 中華民國97年1月16日

條文關聯

本院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立法理由〕
一、本條新增。
二、配合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草案第十條有關職務列等及員額配置等,
    以編制表定之之規定,爰增訂本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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