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央銀行各局處室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5月20日

條文關聯

  業務局之職掌如下:
  一、關於金融機構新臺幣存放款利率牌告及通報作業之管理事項。
  二、關於銀行存款及其他各種負債準備金、信託資金準備之收存及其比
      率之擬議及公告事項。
  三、關於銀行存款及特種存款之辦理事項。
  四、關於對銀行重貼現、短期融通、擔保放款再融通及中長期放款再融
      通之辦理事項。
  五、關於選擇性信用管制之擬定及執行事項。
  六、關於對中央存款保險公司之特別融資事項。
  七、關於銀行間票據交換及電子資金移轉之清算業務事項。
  八、關於公債、金融債券及短期票券之買賣事項。
  九、關於定期存單、儲蓄券、短期債券之發行及買賣事項。
  十、關於銀行流動資產與各項負債比率最低標準之擬議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業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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