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疫物品之輸出人、輸入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或其代理人應於申請檢疫 時,繳驗結匯證件或其他銷貨證件,以憑計收檢疫費。未能於申請檢疫時 繳驗者,得於發證前補行繳驗。但經有關機關授權產銷團體統一計價者, 得免繳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