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檢舉走私進口動植物及其產品獎勵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8日

條文關聯

檢舉人檢舉走私進口動植物及其產品,得以書面、口頭、電話、傳真、電
腦網址或任何方式向受理檢舉機關檢舉。
匿名或不真實姓名檢舉或查無具體事證者,不發給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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