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784
人,瀏覽人次:
90741621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畜禽飼養登記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8月3日
條文關聯
第五條
核發畜禽飼養登記證(格式如附件二)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場名。 二、負責人及主要管理人。 三、場址。 四、畜牧設施及面積。 五、飼養畜禽種類及規模。 六、畜禽飼養登記證有效期限。
附件二-畜禽飼養登記證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