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股份有限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參考範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6月3日

條文關聯

本委員會成員人數為○人,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其中過半數成員應為獨
立董事。
本委員會成員之專業資格與獨立性,應符合薪酬委員會職權辦法第五條及
第六條之規定。
〔立法理由〕
配合「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董事會設置及行使職權應遵
循事項要點」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公司董事會設
置及行使職權應遵循事項要點」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修正本條第一項文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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