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317
人,瀏覽人次:
89623890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互相兼營與兼營他事業或由他事業兼營之利益衝 突防範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95年1月20日
條文關聯
第五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互相兼營、兼營他事業或由他事業 兼營者,不得為意圖影響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價格,而配合其他部門從事 交易或其他行為。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