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業申請共同信託基金之終止,應檢具下列書件各乙式二份,函送本會 審查: 一、終止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三之一)。 二、終止審查表(格式如附件三之二)。 三、受益人會議議事錄。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規定應檢附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