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票券金融商業同業公會章程
時間: 中華民國96年6月22日

條文關聯

  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關於配合國家金融政策,促進貨幣市場,發揮其應有功能事項。
  二、關於協助主管機關推行,研究金融政策及法令事項。
  三、關於訂定共同性業務規章或自律公約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事項。
  四、關於就會員所經營業務,為必要指導或調處其間糾紛事項。
  五、關於票券商會計制度應由公會依有關法令規定訂定並報請主管機關
      備查事項。
  六、關於辦理票券商業務人員資格測驗及登記事項。
  七、關於同業員工職業訓練及業務講習舉辦事項。
  八、關於貨幣市場業務資料整理、統計、分析、發布及發行刊物事項。
  九、關於辦理會員互助、進修、聯誼、學術研究及公益事業推行事項。
  十、關於會員合法權益維護事項。
  十一、關於國內外票券金融業務聯繫及加強交流事項。
  十二、關於社會運動參加事項。
  十三、關於接受政府或機關團體委託辦理事項。
  十四、關於其他共同事務及依據法令規章應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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