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推展社會福利服務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9月20日

條文關聯

申請補助之程序如下:
一、申請人應於社會局公告之申請期間內,檢送申請表及補助計畫書,向
    社會局提出申請。但情形特殊,經社會局專案核准者,得不受申請期
    間之限制。
二、前款補助計畫書之內容,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申請改善設施設備,內容應包括目的、需求評估、計畫實施進度
        、經費概算及經費來源。
  (二)申請充實服務方案,內容應包括目的、時間(期程)、地點、服
        務對象、數量、執行方法、效益、收費基準及項目、經費概算及
        經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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