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維護基金提撥金額如下: 一、主管機關公告之本市國民住宅售價百分之二.五提撥款及管理站房舍 使用費收支狀況一覽表之金額,扣除各社區已實際支出計算之結餘額 。 二、國民住宅管理維護基金維修補助款及其孳息結算表公告之金額,扣除 各社區已實際支出計算之結餘額。 三、以統籌運用之國民住宅售價百分之二.五提撥款購買之管理站房舍, 經出售後所得收益。但應依購買時社區出資比例分回各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