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役男入營護送期間意外事故處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月30日

條文關聯

  因前二條意外事故所需醫療、喪葬、撫卹等費用,除本自治條例另有規
  定外,均由市政府負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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