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立高級中學組織規程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月19日

條文關聯

高級中學置軍訓教官及護理教師,其編制員額依教育部所訂之「高級中等
以上學校軍訓教官員額設置基準表」及「護理教師員額設置基準表」規定
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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