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竹市公有收費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7月16日

條文關聯

停車場應由本府依區域、流量、時段之不同,擇定費率種類、收費方式、
收費時間、停車種類分別規定並公告之;並得依需要採累進、折扣或差別
費率方式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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