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2161
人,瀏覽人次:
88554579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新竹市公有收費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7月16日
條文關聯
第五條
停車場應由本府依區域、流量、時段之不同,擇定費率種類、收費方式、 收費時間、停車種類分別規定並公告之;並得依需要採累進、折扣或差別 費率方式計費。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