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竹縣私有歷史建築物減徵地價稅及房屋稅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5月02日

條文關聯

  私有歷史建築物,自完成登錄後同年起減徵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徵原因
  消滅後,自次年起回復稽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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