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苗栗縣政府公害糾紛調處委員會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3月05日

條文關聯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本局)綜合
  計畫科科長兼任,承主任委員之命,處理本會事務。本會幕僚作業由本
  局派員兼辦。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