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汽車客運業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12月25日

條文關聯

  公路汽車客運業行駛本市營運路線,因配合道路交通工程施工改道行駛
  者,於工程完工後,應依本府通知之期限前,恢復原線行駛,並報本府
  備查。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