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南投縣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3日

條文關聯

巷(弄)以路、街(巷)門牌號次之數字順序命名。但巷如有特殊需要得
以當地地理、習俗或鄰近之史蹟命名。
巷(弄)之兩端,臨路、街(巷)者,依所臨較寬路、街(巷)之門牌號
次命名。但其長度二百公尺以上之巷,得以該巷長度中心明顯處為界,分
別以兩端之路、街門牌號次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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