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雲林縣供公共使用營利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2月22日

條文關聯

  各營利場所應於保險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將續保之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證
  明文件,送本府備查,變更保險內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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