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788
人,瀏覽人次:
887565265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南市檢舉菸品販售業者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獎勵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1日
條文關聯
第五條
二人以上聯名檢舉之案件,其獎金應由全體檢舉人具領;二人以上分別對 同一案件檢舉者,其獎金應發給最先檢舉者;無法分別先後時,平均發給 之。 前項最先檢舉者之認定,以主管機關收件日期為準。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