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置秘書、部主任、科主任、室主任、科副主任、股長、社會工作師 、技士、管理師、分析師、課員、技術員、病歷管理員、技佐、辦事員 、書記。 本院置護理長、醫師、牙醫師、藥師、醫事檢驗師、護理師、營養師、 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臨床心理師、醫事放射師、呼吸治療師、聽 力師、物理治療生、護士、助產士。 前二項部主任、科主任、科副主任、護理長由相當級別之醫事人員兼任 ;股長由相當職務人員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