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公寓大廈認證標章申領使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9月29日

條文關聯

  主管機關得設置公寓大廈認證標章審查委員會,負責認證標章審核業務
  。認證標章之申請核發業務,得委託民間團體或法人辦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