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654
人,瀏覽人次:
94165272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刑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7日
條文關聯
第五十三條
以強暴、脅迫、恐嚇或他法劫持軍用艦艇、航空器,或控制其航行者,處 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關令函
(1)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