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1月16日

條文關聯

監察人於新任時或任期中宜參加產、壽險公會或主管機關指定單位舉辦涵
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保險、財務、風險管理、業務、商務、會計、法務
、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或企業永續發展等進修課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