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6月20日

條文關聯

  會長候選人資格之審查,由市主管機關為之。
  前項審查結果應於選舉前七日由水利會公告,其姓名之次序以抽籤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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