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民大會議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07月30日

條文關聯

  國民大會於聽取立法院有關人員說明及被彈劾人申辯後,應就彈劾案相
  關事宜進行審議。
  必要時,得經大會之決議,組成專案小組,蒐集相關資料,提出報告書
  ,報請大會處理。
  被彈劾人如未依時提出答辯書或到會申辯,國民大會仍得逕行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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