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設左列各幕僚單位,承主任委員之命及祕書長之督導,辦理業務。
一、祕書組:掌理印信、文書、人事、總務、業務管制、編制、法規彙
編,年度施政計劃及不屬其他各組室之事項。
二、民政組:掌理民政、地政、社政、文教、衛生、僑務、幹部訓練等
事項。
三、財經組:掌理財政、金融、糧政、交通、工商、礦、農、林、漁、
牧、水利、公營事業及經濟管制、經濟建設等事項。
四、警保組:掌理警政、戶政、民防、役政、動員、保防及敵後工作等
事項。
五、監察室:掌理監標、監驗、監購、視察、調查、兼辦財務審計等事
項。
六、會計室:掌理年度歲計、會計、統計、及其他有關主計事項。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
|